剪辑作品是有著作权的,但需要满足如下条件:
1、剪辑产生了新的作品,且该作品为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
2、行使著作权时不会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3、其他条件。
《著作权法》第十三条
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第十六条
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汇编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进行出版、演出和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该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