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在解除夫妻关系后,大多数人不愿意再联系或再见面。有的甚至远走他乡去异地谋生,即使还在一地也不愿意给对方去办理产权登记手续。针对这种情况,我们有几点建议供参考:办理协议离婚产权转移手续必须坚持双方都到场的原则,如原配偶在外地或不愿意再见面的,建议协议离婚放弃产权的一方到当地公证部门办理一份房产过户委托公证书,由受委托人到场协助申请人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一方已失去联系,无法配合履行过户手续的,建议产权申请人持协议离婚书向法院起诉,要求确权,即,请法院赋予离婚协议书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执行力,这样就可以到产权部门办手续。建议民政部门在办理协议离婚登记时,提醒双方当事人办理房产过户手续需两人必须到场,或签署离婚协议的同时到公证部门将离婚协议进行公证,并在公证书中明确由取得房产的一方单方办理过户登记手续。这样就可以单方去办产权证手续了。
夫妻离婚涉及房屋转移的,需要提交以下资料:房产证;身份证明及复印件;离婚证及复印件,离婚财产归属协议原件和复印件;法院判决离婚的提交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及复印件,判决书中明确房产归属的可由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
办理离婚析产登记的必备资料:
(一)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或是离婚证;
(二)房地产证;
(三)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四)房地产登记申请书;
如果遇到离婚后一方当事人不配合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情况,问题就变得麻烦多了。可在司法实践中,这种情况偏偏居多。其原因在于: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急于离婚或赌气离婚,离婚之后开始对房产分割反悔,从而拒绝配合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所以,遇到这样的情况时,你最好跟商量一下,这样就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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