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条件有:
1、材料齐全、合法、有效。一般包括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
2、申请主体适格。即必须为专利所有人或经其授权的代理人;
3、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4、其他条件。
《专利法》第二十六条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第三十四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第二十二条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