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商标质押贷款的方式:贷款人与借款人就借款种类,借款用途、金额、利率,借款期限、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相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书面贷款合同,且根据该合同订立商标抵押合同,办理抵押登记。
《贷款通则》第二十九条
签订借款合同:
所有贷款应当由贷款人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借款合同应当约定借款种类,借款用途、金额、利率,借款期限,还款方式,借、贷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和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保证贷款应当由保证人与贷款人签订保证合同,或保证人在借款合同上载明与贷款人协商一致的保证条款,加盖保证人的法人公章,并由保证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姓名。抵押贷款、质押贷款应当由抵押人、出质人与贷款人签订抵押合同、质押合同,需要办理登记的,应依法办理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