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取得劳动竞赛奖金,如果属于职工的工资、薪金所得的范畴,要交个人所得税;如果属于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福利费等范畴,则不需要交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九)偶然所得。
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