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的要件有: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传染病防治的管理制度。
2、行为人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
3、行为人是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
4、在主观方面只能由过失构成。
《刑法》第四十六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第四百零九条
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