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的成立条件:
1、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的主体限于负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主观上表现为故意;
3、侵害的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和正常活动;
4、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行为。
《刑法》第四百一十七条
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