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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权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法书网小编整理发布 10641 2025-03-01 02:13:23
问题解析:商标权终止的情形有: 1、申请终止,即十年有效期限未届满,商标人申请终止商标权的; 2、自动终止,即十年有效期限届满,宽展期也届满,当事人未按照要求办理续展手续,由商标局依法注销商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九条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条

 商标权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问题解析:

商标权终止的情形有:
1、申请终止,即十年有效期限未届满,商标人申请终止商标权的;
2、自动终止,即十年有效期限届满,宽展期也届满,当事人未按照要求办理续展手续,由商标局依法注销商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九条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条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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