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认定标准有:
1、商标相同侵权,被控侵权的商标与原告的注册商标,经过隔离状态下,分别和整体对比,基本无差别;
2、商标近似侵权,基于前述条件进行对比,其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或者图形的构图及颜色,或者其各要素组合后的整体结构相似,容易造成混淆的;
3、其他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二)项规定的商标相同,是指被控侵权的商标与原告的注册商标相比较,二者在视觉上基本无差别。
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规定的商标近似,是指被控侵权的商标与原告的注册商标相比较,其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或者图形的构图及颜色,或者其各要素组合后的整体结构相似,或者其立体形状、颜色组合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来源产生误认或者认为其来源与原告注册商标的商品有特定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