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构成不当得利的要件有:
1、一方获得利益;
2、他方利益受到损失;
3、一方获得利益和他方利益受到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
4、获得利益没有法律或者约定上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