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职工的请假不符合公司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规定的流程,或者职工没有生病、没有病情证明材料的,公司可以不批病假。如果职工的请假符合规定,也有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等材料或者事后能及时补办的,公司不可以不批病假。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四条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未经医师(士)亲自诊查病人,医疗机构不得出具疾病诊断书、健康证明书或者死亡证明文件;未经医师(士)、助产人员亲自接产,医疗机构不得出具出生证明书或者死产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