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归还了不一定要判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只有满足以下情形之一,才会进行定罪量刑: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所以如果挪用公款未进行非法、营利活动,或数额较大三个月内归还了,可以不判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