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要约不是招标公告。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同时,该意思表示的特点需要是:内容具体确定;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