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合伙合同的撰写方式是:写明合伙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和住所;写明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写明合同内容的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写明双方的违约责任;写明双方发生争议的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九百六十七条
合伙合同是两个以上合伙人为了共同的事业目的,订立的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