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有:双方协议解除;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等法定情形,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等法定情形,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第(一)项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第三十九条第(一)项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