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残疾人乞讨罪的立案标准是:方法上以暴力、胁迫手段组织残疾人乞讨;行为上实施了以暴力胁迫手段组织乞讨。本罪为行为犯,只要实施了该行为,不需要达到严重后果也可以立案,处罚量刑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附加罚金;情节严重是作为加重量刑标准而不是立案标准,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附加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之一
以暴力、胁迫手段组织残疾人或者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乞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