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的考验期依据被判处的不同刑罚而不同。依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犯罪分子被判拘役的,其缓刑的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不少于两个月;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不少于一年。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第七十三条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