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未放置保险标志的,机动车应当被扣留,同时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且通知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可以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