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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收购报告书应当载明什么

法书网小编整理发布 10810 2025-02-24 04:53:18
问题解析:要约收购报告书,应当载明: 1、收购人的姓名及住所; 2、收购人关于收购的决定及收购目的; 3、上市公司的名称、收购股份的种类; 4、预定收购股份的数量和比例; 5、收购价格; 6、收购所需资金额、资金来源及资金保证; 7、收购要约约定的条件等。

 要约收购报告书应当载明什么

问题解析:

要约收购报告书,应当载明:
1、收购人的姓名及住所;
2、收购人关于收购的决定及收购目的;
3、上市公司的名称、收购股份的种类;
4、预定收购股份的数量和比例;
5、收购价格;
6、收购所需资金额、资金来源及资金保证;
7、收购要约约定的条件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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