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疗结果错误如果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且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存在过失的构成医疗事故。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当事人因此发生争议的,可以委托鉴定。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