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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2024年律师收费标准

法书君整理发布 237 2024-12-04 19:27:03

 湖南2024年律师收费标准

湖南民事案件律师收费标准

一、计件收费

(一)代理不涉及财产关系的行政复议、行政听证案件,民事、经济案件,非公民申请国家赔偿案件,每件每个诉讼阶段基础收费3000元—20000元。

(二)为涉及财产关系的业务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1、婚姻、家庭、小额民间借贷等一般民事法律事务的代书、咨询,每件收费200元—2000元

2、审查、起草、修改合同、章程,提供资信调查,出具法律意见书、咨询建议书,参加项目谈判,出具律师见证书等,每件基础收费3000元—20000元

(三)上述业务中涉及疑难、复杂等特殊情况的,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可在收费标准以上、五倍以内协商收费。

(四)按照争议标的收费标准

10万元以下 3000元—10000元;

10万元50万元部分 8%—6%;

50万元500万元部分6%4%;

500万元2000万元部分 4%2%;

2000万元1亿元部分2%1%;

1亿元以上部分 1%0.5%;

案情复杂或影响重大的案件,可在上述比例以上协商收费。

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特别困难的单位或个人,可在上述比例降低30%的幅度以内适当收费,具体金额根据具体情况、支付方式等因素,结合本标准,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二、计时收费

计时收费标准以律师工作时间为单位确定收费,具体计时方法、收费标准由律师事务所在以下标准的基础上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一)执业3年以下的律师,每工作1小时收费不低于500元

(二)具有初级职称或者具有硕士学位或者执业3年以上、8年以下的律师,每工作1小时收费均不低于1000元

(三)具有中级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执业8年以上、15年以下的律师,每工作1小时收费均不低于1500元

(四)具有高级职称或者执业15年以上的律师,每工作1小时收费均不低于2000元

(五)出差超过一天的,每天按8小时工作时间收费;赴工作地往返途中的时间按相应标准的50%计时收费。

湖南刑事案件律师收费标准

一、计件收费的标准

(一)办理刑事案件:

1、侦查阶段:1000—10000元/件;

2、起诉阶段:1000-10000元/件;

3、一审案件:2000-20000元/件;

4、二审案件:2000-20000元/件;

案情复杂或影响重大的案件,可以在标准以上与当事人协商收费,但最高不超过规定标准的5倍。

二、律师代理申诉、再审和执行等法律事务的,参照上述有关案件的收费标准执行。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特别困难的单位或个人,可在上述比例降低30%的幅度以内适当收费,具体金额根据具体情况、支付方式等因素,结合本标准,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湖南行政案件律师收费标准

一、计件收费标准

(一)代理不涉及财产关系的行政复议、行政听证案件,民事、经济案件,非公民申请国家赔偿案件,每件每个诉讼阶段基础收费3000元—20000元

(二)上述业务中涉及疑难、复杂等特殊情况的,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可在收费标准以上、五倍以内协商收费。

二、按照标的收费标准

以涉案争议标的额为基数,按以下比例分段累计收费。此方式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诉讼、仲裁案件,包括民商事、行政、非公民请求国家赔偿案件。

争议标的收费标准

10万元以下 3000元—10000元;

10万元50万元部分 8%—6%;

50万元500万元部分6%—4%;

500万元2000万元部分 4%—2%;

2000万元1亿元部分2%—1%;

1亿元以上部分 1%—0.5%;

案情复杂或影响重大的案件,可在上述比例以上协商收费。

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特别困难的单位或个人,可在上述比例降低30%的幅度以内适当收费,具体金额根据具体情况、支付方式等因素,结合本标准,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二)上述标准为一审(或仲裁)案件收费标准。办理一审又代理二审或再审的,按一审收费标准另行收费;案件中如有反诉(反请求)案件的,代理费按反诉、反请求标的额另行收费。

(三)单独代理执行案件,按一审收费标准收费。

(四)企业改制、投资并购、公司上市、参与破产程序(担任破产管理人的按最高人民法院规定收取费用)、股权转让、债券发行、建设项目招投标、PPP项目等专项法律服务,按照所涉及的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费:

1、500万元以下部分为5%—4%;

2、500万元2000万元部分为4%—3%;

3、2000万元5000万元部分为3%—2%;

4、5000万元1亿元部分为2%—1%;

5、1亿元以上部分为1%—0.5%

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参与特别困难的企业改制、破产,可在上述比例降低30%的幅度以内适当收费,具体金额根据具体情况、支付方式等因素,结合本标准,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五)房地产项目专项法律服务,按该项目投资总额的1% 收费。

三、计时收费

计时收费标准以律师工作时间为单位确定收费,具体计时方法、收费标准由律师事务所在以下标准的基础上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一)执业3年以下的律师,每工作1小时收费不低于500元

(二)具有初级职称或者具有硕士学位或者执业3年以上、8年以下的律师,每工作1小时收费均不低于1000元

(三)具有中级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执业8年以上、15年以下的律师,每工作1小时收费均不低于1500元

(四)具有高级职称或者执业15年以上的律师,每工作1小时收费均不低于2000元

(五)出差超过一天的,每天按8小时工作时间收费;赴工作地往返途中的时间按相应标准的50%计时收费。

湖南计时收费标准

计时收费标准以律师工作时间为单位确定收费,具体计时方法、收费标准由律师事务所在以下标准的基础上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一)执业3年以下的律师,每工作1小时收费不低于500元

(二)具有初级职称或者具有硕士学位或者执业3年以上、8年以下的律师,每工作1小时收费均不低于1000元

(三)具有中级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执业8年以上、15年以下的律师,每工作1小时收费均不低于1500元

(四)具有高级职称或者执业15年以上的律师,每工作1小时收费均不低于2000元

(五)出差超过一天的,每天按8小时工作时间收费;赴工作地往返途中的时间按相应标准的50%计时收费。

(律师收费标准)

湖南计件收费标准

(一)代理不涉及财产关系的行政复议、行政听证案件,民事、经济案件,非公民申请国家赔偿案件,每件每个诉讼阶段基础收费3000元—20000元

(二)为涉及财产关系的业务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1、婚姻、家庭、小额民间借贷等一般民事法律事务的代书、咨询,每件收费200元—2000元

2、审查、起草、修改合同、章程,提供资信调查,出具法律意见书、咨询建议书,参加项目谈判,出具律师见证书等,每件基础收费3000元—20000元

(三)上述业务中涉及疑难、复杂等特殊情况的,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可在收费标准以上、五倍以内协商收费。

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特别困难的单位或个人,可在上述比例降低30%的幅度以内适当收费,具体金额根据具体情况、支付方式等因素,结合本标准,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民事诉讼律师收费标准)

(五)办理刑事案件:

1、侦查阶段:1000—10000元/件;

2、起诉阶段:1000-10000元/件;

3、一审案件:2000-20000元/件;

4、二审案件:2000-20000元/件;

案情复杂或影响重大的案件,可以在标准以上与当事人协商收费,但最高不超过规定标准的5倍。

(刑事诉讼律师收费标准)

湖南按标的收费标准

(一)以涉案争议标的额为基数,按以下比例分段累计收费。此方式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诉讼、仲裁案件,包括民商事、行政、非公民请求国家赔偿案件。

争议标的收费标准

10万元以下 3000元—10000元;

10万元50万元部分 8%—6%;

50万元500万元部分6%—4%;

500万元2000万元部分 4%—2%;

2000万元至1亿元部分2%—1%;

1亿元以上部分 1%0.5%;

案情复杂或影响重大的案件,可在上述比例以上协商收费。

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特别困难的单位或个人,可在上述比例降低30%的幅度以内适当收费,具体金额根据具体情况、支付方式等因素,结合本标准,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二)上述标准为一审(或仲裁)案件收费标准。办理一审又代理二审或再审的,按一审收费标准另行收费;案件中如有反诉(反请求)案件的,代理费按反诉、反请求标的额另行收费。

(三)单独代理执行案件,按一审收费标准收费。

(四)企业改制、投资并购、公司上市、参与破产程序(担任破产管理人的按最高人民法院规定收取费用)、股权转让、债券发行、建设项目招投标、PPP项目等专项法律服务,按照所涉及的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费:

1、500万元以下部分为5%—4%;

2、500万元2000万元部分为4%—3%;

3、2000万元5000万元部分为3%—2%;

4、5000万元1亿元部分为2%—1%;

5、1亿元以上部分为1%—0.5%

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参与特别困难的企业改制、破产,可在上述比例降低30%的幅度以内适当收费,具体金额根据具体情况、支付方式等因素,结合本标准,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五)房地产项目专项法律服务,按该项目投资总额的1% 收费。

(律师收费标准)

湖南风险代理收费标准

律师事务所在进行风险代理时,一般不低于标的额的10%,最高收费金额一般不高于标的额的50%,与委托人协商确定收费数额和方式。凡采用风险代理收费方式的,不得再按照计时收费或计件收费的标准另行收取代理费、服务费。

禁止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性诉讼案件实行风险代理收费。

湖南期间收费标准

(一)担任机关、事业单位法律顾问,50000元—500000元/年

(二)担任大型企业法律顾问,200000元—1000000元/年

(三)担任中型企业法律顾问,100000元—500000元/年

(四)担任小(微)型企业、非经营性单位法律顾问,30000元—100000元/年

(五)担任家庭及个人法律顾问,20000元--100000元/年

以上收费可在上述标准的60%—200%幅度内收取。具体数额根据委托单位的法律服务工作量、工作难度、营业状况、所需额外服务成本等因素,结合本标准,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湖南律师费与诉讼费的区别

诉讼费是指当事人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律师费即律师代理费,是指律师为委托人代理法律事务应当收取的报酬。

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风险代理收费等方式。

律师收费的特点:

一、律师应当以其所在律师事务所的名义统一收案收费,不得私下收取律师费。

二、律师费不同于办案经费,律师为处理受托事务支出的必要费用仍须委托人承担。比如交通费、住宿费、司法鉴定费等。

三、律师费不同于诉讼费,律师费是基于委托关系产生的民事代理费用,诉讼费是基于向法院提起诉讼产生的强制性费。律师费是可协商的,诉讼费是不可协商的。

各地区的律师收费标准是不一样的。

湖南哪些案件不能风险代理

1.禁止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性诉讼案件实行风险代理收费。

2.律师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

1)婚姻、继承案件;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

4)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湖南律师费由律师事务所收取

在委托案件时,应该与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签订律师收费合同或者在委托代理合同中载明收费条款。

收费合同或收费条款应当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收费数额、付款和结算方式、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

律师费相应的也应该交给律师事务,律师事务所会出具合法票据!

湖南收费时一定要索取发票

根据《律师收费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律师事务所向委托人收取律师服务费,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合法票据。

湖南警惕律师收费低于收费标准

律 师收费时低于相关收费标准时,就需要警惕了,律师提供的是专业服务,服务的成本就是律师付出的时间、精力。律师在收费时会考虑案件的难度以及自己的实力、 将付出的时间和精力,然后确定收费数额。律师收费过低,其后在服务时必然降低自己的时间、精力成本支出,而这些当事人未必能看得出来,吃亏的还是当事人自 己。

湖南律师会根据哪些情况来收费

1)耗费的工作时间

2)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3)需要的律师人数与律师的个人能力

4)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5)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

6)办理案件所需支付的其他必要成本输出

湖南警惕假律师

1.不会主动承认自己不是律师,更不会去向你解释其中的区别。

2.为达到骗人钱财的目的,常常在法庭上处处作秀,装腔作势地纠缠于一些细枝末节。

3.一般业务知识有限,很喜欢炫耀自己与执法机关之间的关系。

4.往往把一些胜算不大,甚至根本没有必要打下去的官司说得非常简单,鼓励当事人进行诉讼,从而收取代理费。

5.经常以公民代理的身份出庭代理诉讼,或借用别的律师名义与其一起出庭代理诉讼。

6.不签委托代理合同,收费打白条。

湖南律师费由谁承担

一般情况下由自己承担,还可由法院判决败诉方支付(有相关约定的及相关法律规定的)。

由法院判定败诉方支付的条件是:

1.当事人已经对律师费问题做出明确约定,即当事人在合同中对此做明确约定,且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情形,法院应当确认这种约定的法律效力;

2.律师费已经实际发生。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当事人与律师约定在诉讼或执行程序后根据诉讼或执行结果支付律师费,则法院在诉讼过程中将认定律师费尚未实际发生;

3.律师费支付标准合理。如果当事人支付的律师费超过合理范畴,将会不适当地增加对方的财务负担,有关诉讼请求也将难以得到法院的支持。

湖南诉讼费由谁承担

诉讼费用分为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这两种诉讼费用的负担不尽相同,根据《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的规定,案件受理费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由人民法院根据他们各自对诉讼标的利害关系,决定各自应负担的金额。

第 二审人民法院对第一审人民法院的裁判作了改变的,除了应当明确当事人对第二审诉讼费用的负担外,还应当相应地变更第一审人民法院对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第 二审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案件,无论上诉人是一审中的胜诉方还是败诉方,上诉案件的受理费均由上诉人负担,双方都提出上诉的,由双方分担。

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其他诉讼费用,一般由要求进行该项诉讼行为的人负担。例如,鉴定费以及鉴定人在人民法院决定日期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等由要求进行鉴定的当事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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